专业号

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制定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健全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责任依系建设,村级“一长两员”网格体系建设全覆盖,县级林长覆职、林长制办公室运行及成员单位履职。

二、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降低一般、较大森林火灾发生率,杜绝重大敏感时期发生森林火灾,不发生人为重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做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不发生林业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

三、深入推进国土绿化,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系列活动,完成义务植树150万株;扎实推进乡村绿化美化;积极开展古树名木管理认养工作;实施国有林管护25.55万亩,补偿集体公益林130.92万亩,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15.8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9‰以内;按时完成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的年度生态修复建设任务。

四、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内违法建设项目查处整改,确保不新发生较大以上破坏自然保护地内森林资源案件;做好省级下放行权审核审批工作,全力提升“一网通办”各项考核指标率。

五、全面完成涉林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加大对森林督查违法图斑的问题整改力度;完善各年度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入库和佐证材料提交;完成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落实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政策和公益林补进调出规定。

六、完成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度任务;强化案件办理,查处率90%以上;12类职能案件应办尽办;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描害赔偿工作;完成涉林信访、依法治林、林区综治、林区禁毒工作任务。

七、林业总产值占比增幅10%以上。配合市林业竹业局完成林业碳汇资源调查和实施规划,启动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试点。

八、向上争取资金同比增幅20%以上。严格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完成建设任务。按照项目绩效目标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支付进度,及时兑现惠民惠农补助资金和各类林业项目资金。通过乡村振兴资金考核、各项财政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及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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